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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居民居住宅区消防安全制度

      一、进入装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 。

      1、物业使用者(业主、出租人)领取钥匙时  ,要求业主签订业主公约  ,同时注意消防栓、淋浴、疏散指示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保护 。

      2、在装修房屋前  ,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订房屋装修工程协议书  ,并与业主、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共同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 ,明确防火责任  ,落实防火措施  ,确保施工期间的防火安全 。

      3、教育业主和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 ,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 ,妨碍他人安全; 不能在大楼里装载东西 。 请保持避难通道的畅通 。
      二、安全检查制度

      1、一级检查由保安班组织实施 。

      1 )居民住宅区的保安小组在小区巡逻中  ,结合治安检查和防火检查  ,重点检查小区内防火重点部位(地下停车库、配电室等)  ,发现火灾苗及时处理  ,及时报告 。

      2 )警卫每天在小区内巡视 。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 ,各安全出口、避难通道是否有东西堵塞  ,公共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齐全 。 每天巡回做记录  ,由保安班长负责签字 。

      2 .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。

      一)管理处每周组织人员检查辖区、设备(特别是易燃易爆物) 。

      2 )检查各班组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 ,处理和改善火灾隐患  ,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 ,及时予以表彰或批评 。

      3 )每月向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报告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。

      3、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 。

      1、每天由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人员  ,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或抽查 。 特别是每年元旦、春节、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前必须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 ,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(总经理)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 。

      2、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  ,重点检查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执行情况  ,给予良好的表彰奖励、不良的批评处罚 。

      三、加强居住区消防管理的群防群治 。

      1、物业管理部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(业主会)密切合作  ,签订消防安全共保合同  ,依托业主会的力量  ,将消防工作深入各个家庭 。

      2 )充分利用园区内的布告栏、法制宣传画廊、道口黑板和标语横幅、新闻媒体、知识讲座、智力测验等多种形式  ,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与自身的关系  ,形成“邻里守望、共同防止火灾、安全共享”的良好风气 。

      3、物业管理部门合同居民委员会、派出所消防员实际执行园区消防工作 。 对小区内老、弱、病、残重点户使用液化气  ,进行煤炉居民重点检查  ,增强居民消防意识  ,加强火防治灾的自觉性  ,消除居民家庭火灾隐患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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