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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新闻年月日:2021-12-24
居民居住宅区消防安全制度
一、进入装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 。
1、物业使用者(业主、出租人)领取钥匙时 ,要求业主签订业主公约 ,同时注意消防栓、淋浴、疏散指示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保护 。
2、在装修房屋前 ,管理处与施工单位签订房屋装修工程协议书 ,并与业主、施工单位防火负责人共同在防火责任书上签字 ,明确防火责任 ,落实防火措施 ,确保施工期间的防火安全 。
3、教育业主和租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,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,妨碍他人安全; 不能在大楼里装载东西 。 请保持避难通道的畅通 。
二、安全检查制度
1、一级检查由保安班组织实施 。
1 )居民住宅区的保安小组在小区巡逻中 ,结合治安检查和防火检查 ,重点检查小区内防火重点部位(地下停车库、配电室等) ,发现火灾苗及时处理 ,及时报告 。
2 )警卫每天在小区内巡视 。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,各安全出口、避难通道是否有东西堵塞 ,公共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齐全 。 每天巡回做记录 ,由保安班长负责签字 。
2 .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。
一)管理处每周组织人员检查辖区、设备(特别是易燃易爆物) 。
2 )检查各班组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,处理和改善火灾隐患 ,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,及时予以表彰或批评 。
3 )每月向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报告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。
3、三级检查由公司组织实施 。
1、每天由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人员 ,对各管理处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或抽查 。 特别是每年元旦、春节、“五一”、“十一”前必须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 ,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(总经理)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面检查 。
2、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 ,重点检查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执行情况 ,给予良好的表彰奖励、不良的批评处罚 。
三、加强居住区消防管理的群防群治 。
1、物业管理部门与小区业主委员会(业主会)密切合作 ,签订消防安全共保合同 ,依托业主会的力量 ,将消防工作深入各个家庭 。
2 )充分利用园区内的布告栏、法制宣传画廊、道口黑板和标语横幅、新闻媒体、知识讲座、智力测验等多种形式 ,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与自身的关系 ,形成“邻里守望、共同防止火灾、安全共享”的良好风气 。
3、物业管理部门合同居民委员会、派出所消防员实际执行园区消防工作 。 对小区内老、弱、病、残重点户使用液化气 ,进行煤炉居民重点检查 ,增强居民消防意识 ,加强火防治灾的自觉性 ,消除居民家庭火灾隐患 。